2017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财政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认真按照《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7〕12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发电〔2017〕40 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着力推进财政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打造法治财政、创新财政、廉洁财政和服务型财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根据人事工作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将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各相关科室抓好落实和推进。三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有关分解任务,完成好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形成协调联动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架构,确保政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
(二)稳步推进公开。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按照省财政厅和市政府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按照政府政务公开指南和政府政务公开目录编制方法,对市财政局政府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提高政府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充分运用六盘水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财政工作动态,在单位一楼大厅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和临时公开栏,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了更新。三是依托“凉都六盘水”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网和贵州政府采购网,及时公布和更新市财政局最新的工作动态、财政数据、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及有关重要财政报告等信息。四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将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向公众和社会公开,让社会公众更清楚地了解我市财政工作的重点、财政资金投向等情况,公开有关财政统计数据和重要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在六盘水电视台作了政务服务公开承诺事项。
(三)强化督促落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检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公开工作得到深入贯彻。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截止到12月,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政府政务公开问题而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网和贵州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本局的各类政府信息。其中:截止12月31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47条(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凉都六盘水门户网站发布90条,省电子政务网-六盘水市财政局站点发布各类信息261条,在贵州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520条。信息发布量达到了每月更新20条以上。在咨询投诉工作中受理“书记市长群众直通交流平台”网民诉求5条,均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认真答复,无超期、敷衍、推诿答复等情况。
(二)重点政务公开情况
1、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产业性项目支持力度,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按预算法要求,及时公开2017年预算,并参加六盘水市政府政务公开新闻通气会,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在六盘水市政府政务公开新闻通气会上作了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发言,对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说明,并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从深度和广度加强对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2、按月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3、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省和市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财政部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7〕51号)政策文件,要求各执收单位严格落实,在单位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接受社会监督。
4、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公布了《六盘水市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市财政局法定职责及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六盘水市财政局行政审批调整事项清单》等。规范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长效动态管理,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公开行政处罚事项39项,行政强制措施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类1项。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审批事项。在建立责任清单的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动态管理有关要求,根据2017年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变动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新增其他权力事项1项、调整行政处罚事项24项。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公开。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列入年度预决算和调整预算报告中报请市人大审核后,在“凉都・六盘水网”公开;并适时将管理及变动情况以预决算公开附件形式在“凉都・六盘水网”公开,及时督导各县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政府债务管理和余额变动情况。公开事项接受同级人大和社会监督,同时加强舆情跟踪和风险防范。
6、预算信息公开牵头工作。按照《预算法》及国家、省、市有关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2017年预算,按月公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新闻通气会上进行说明。指导市直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及时反映单位部门预算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市本级2017年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认真配合市电子政务办做好2017年市直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导市直单位填报预算及“三公”经费数据,促进财政管理公开化、透明化。2017年,政府“三公”经费预算于2017年3月进行公开;市级预算单位为151个(含二级预算单位),除6个单位因涉密未公开外,其余145个单位全部均公开了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
7、决算信息公开牵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精神,按照《预算法》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7月10日即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决算。同时,指导预算单位开展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2016年市级政府决算、部门决算于2017年7月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其中市级部门决算单位为128个,除5个涉密单位外,其余123个单位已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部门决算实现公开全覆盖。
8、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将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进行全过程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需求公示、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废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进口产品公示、合同公告,以及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同时,将全市PPP项目各阶段信息在财政部PPP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9、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推动财政工作发展的切入点,认真抓好抓实。收到主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办理结果均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专栏进行了公开。
10、协助有关单位公开工作。配合市能源局等部门做好去产能公开工作,配合市金融办做好金融政策发布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公开所需财政资料。
三、存在问题
2017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存在动态信息比重大、实质性内容少,解读信息方面有待加强。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还有所欠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201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的要求,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促进财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成绩,弥补不足,努力建立人民满意的机关。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统筹、科室协作的责任流程,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自我升级完善,建好财政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服务社会大众。坚决贯彻执行相关规定,认真研判各类公开事项,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和电子化办公。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依托凉都六盘水网和其他政府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公开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业务办理、会计管理、民生工程信息等方面情况。
(三)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政务信息。及时传达全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各科室协调配合,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四)加强协作和指导。加强对全市财政政务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通力协作市级各部门及时公开2017年预算决算信息,确保公开及时性。指导督促各县(市)、区、特区财政部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教育,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素质,开展政务公开的探索和实践创新。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