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财政局开展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 2022-03-07 15:55 字体:[]

2021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贵州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六盘水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坚决以法治思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法治财政建设任务落实,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切实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检验,全面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圆满完成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实施规范性文件政策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审查以市财政局名义起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按要求填写《六盘水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表》备案或出具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书,重点对财税政策、政府采购、政府定价、特许经营、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领域事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备案。2021年,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7件、合法性审核1件。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按照“建立活动、对象抽取、执法人员、结果登记、公示”进行会计监督全过程公开,并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应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及检查人员。同时,在全市性检查或联动检查开展前,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外聘专家等对执法人员开展查前培训、编制检查工作指南,提高检查质量。

2.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积极应用电子卖场实现采购资源共享。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分级自主部署、区域协调联动”的思路,加快电子卖场建设,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以下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通过电子卖场进行;同时推进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服务全面融合和资源共享共用,提升交易服务水平。二是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目录。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及国家、省有关政策,加强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备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同时,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一步规范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实施不属于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3.严格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一是积极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模式,认真学习领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内容,做好财政相关工作。二是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开展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经清理,我局无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违反该条例的规定和做法。

4.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规范管理收费项目。在局门户网站固定模块贯彻转发《贵州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贵州省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生产、销售环节)》等目录清单,并适时常态化更新,收费基金项目公开透明、管理规范。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优惠政策。2021年全市共计降费减负4235万元,大力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和税费负担,为经济复苏和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5.深入推进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法治化、规范化。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14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号)要求,为了逐步缩小县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我市按照中央及省的改革部署,严格执行省与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范围、支出责任分担方式,确保市县支出责任事项足额保障到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积极参加立法论证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司法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市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牵头做好财税政策制定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究,2021年,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4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仍在实施现行有效4件,废止0件,修改0件。各科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

3.加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六盘水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的规定,重大决策均通过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明确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决策执行进行跟踪评估,确保党组重大决策有效实施。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法制机构审核报告作为决策重要依据,做到重大行政决策未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一律不予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在法治轨道运行。

4.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财政厅重大涉法事项法律审核办法》和《贵州省财政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精神,对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评估论证,专项大额资金使用、重要文件的出台等都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情况。

5.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关于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我局聘请法律顾问,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同时,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六盘水市财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规范了公职律师管理。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六盘水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指导标准》,要求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及过罚相当的原则,便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适用。二是依法履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规定的检查程序,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下达处罚决定的问题,由监督科牵头召集相关科室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召开问题审理认定会,保证问题认定、法条引用、处理尺度等的合法合规性、准确性、科学性。三是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按要求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四是每年底,由综合科牵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科室的执法案件采取抽查方式开展评查。

2.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无纸化网络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不符合行政执法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执法。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共计51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1人,行政执法人员中无工勤人员、合同工、临时工。

3.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为了保障公检法司等各部门的行政执法经费,结合财力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支持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完成我局权责清单修改调整工作。经调整,2021年,我局的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共42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35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5项。待市政府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后,我局将按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预算编制审查和报告制度,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市政协通报财政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内部监督。一是推进内控制度建设。聚焦预算分配、执行和政策制定等关键领域,通过压缩和规范自由裁量权,有效强化对核心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持续完善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内控工作从面上推进向关键环节和节点的突破转变,切实保证内控见真章、出成效。二是优化政府采购网建设。通过完善资源整合,实现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采购信息、办事指南、处理处罚等信息资源共享和一站式服务,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实现高效便捷服务,促进公平竞争、阳光采购。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依托“凉都六盘水”门户网站、局门户网站、省电子政务网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工作动态、财政数据、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及有关重要财政报告等信息,并在单位一楼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和临时公开栏,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5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134条)。二是组织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预算批复二十日内由各预算单位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并同步在预算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全面提高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增强预算的透明化、规范化和合理化。三是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和义务,按照公开时间要求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市财政局。四是按月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六盘水市财政局门户网公布财政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推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管理体制建设。五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主动公开采购需求公告136条、采购公告159条、更正公告56条、废标公告34条、中标(成交)公告154条、单一来源公示4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3条、进口产品公示14条、合同公告191条、履约验收合同公告58条,以及PPP项目的预中标公告1个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全过程公开。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严格执行《贵州省财政厅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调解机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二是加强做好行政裁决工作。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努力维护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按照《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规则》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档案管理,完成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及应诉工作。2021年,对市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件,均按要求进行了答复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三是认真落实“两降一升”制度,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按要求依法出庭应诉职责,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做到“出庭又出声”。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受理1件,结案1件,复议后进入行政诉讼1件,胜诉1件。 

(七)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要求,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文翔同志亲自抓法治财政建设向好发展,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021年召开5次会议,审议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宣传经费保障、法治财政建设事宜等,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职能,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审定检查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检查时间,不定期深入各县级财政开展了相关资金专项检查、调研等。二是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预算法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执行学习计划,2021年主持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10次。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保障财政普法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全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上下协同联动、统筹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工作,加大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力度,扎实推进依法理财进程,将依法行政与财政普法工作列入财政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层层分解责任并抓好落实。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分别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机构调整、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逐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八五”财政普法规划等有关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八五”规划。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研究制定《六盘水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八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重点内容、普法对象、普法针对性实效性、组织保障等内容,形成财政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中有检查有督促、终期有总结有考核的完整机制。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财政厅、市委、市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不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没有真正传递到每一个环节。二是法治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我局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特别是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少,专业性不足,行政执法装备保障不足等,还不能完全满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法治队伍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检验,稳妥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督导和考评机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责任意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加强财政普法重点内容的培训、宣传、解读等工作,全面履行推进依法理财,持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对市本级行政执法经费尽力给予保障,支持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为全方位推动六盘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