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司法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82号)精神,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依法行使职权,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适时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保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及法治财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加大法治财政建设力度,严格队伍管理,逐步加强执法基础建设,主要领导对法治财政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面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贯彻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二)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依法适当处理后予以公开。
1.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修改调整,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四级四同”要求,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各科室安排部署开展梳理调整编制我局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经梳理,2021年,我局调整编制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共42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35项、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5项。经市政府提请常务会议审议研究通过后,我局将按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强化。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推进财政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管理公开等,努力打造法治财政、创新财政、廉洁财政和服务型财政。我局依托门户网站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工作动态、财政数据、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及有关重要财政报告等。202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0余条,网站信息200余条,微信信息10余条,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各类政府采购项目信息300余条。
(三)落实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遵循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及过罚相当的原则,按照适用标准依据分类,便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适用。每年10月底,由综合科牵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科室的执法案件采取抽查方式开展评查。二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留痕、执法程序合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换证工作。四是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结合财力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支持各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工作。
(四)落实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始终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键环节,对以市财政局名义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加强事前事后监管。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切实遵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对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存在问题的,不作出决策。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审查以市财政局名义起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按要求填写《六盘水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表》,重点对财税政策、政府采购、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领域事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备案。2021年,共开展政策性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7件、合法性审查1件。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动态调整“两单一库”。检查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进行。2021年,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质量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全市民生资金专项检查等,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进行公开。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行政立法机制。积极参加立法论证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二是积极参与财税政策制定、修订工作。配合省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资源税及其他政策征求意见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登记编号、备案等工作。经全面系统梳理,目前我局已制定印发仍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各科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为进一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素养能力,按照市政府、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六盘水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制定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六盘水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六盘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6个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财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的通知》《六盘水市财政局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制度》等,有效推进法治财政工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六)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局机关执法人员进行台账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经梳理,目前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51人、执法监督人员1人,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始终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认真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我局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预算,主要用于开展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及普法宣传等工作,保障有关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七)稳步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根据市司法局工作安排,严格按照《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的功能要素要求,据实填报行政执法数据,于每月1号前将上月行政执法数据填报给市司法局。经统计,2021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许可案件、无行政强制案件、无行政征收案件、无行政征用案件、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件、无公开执法案件,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次、组织培训执法人员8次70人、公开行政权力事项42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42张、安排执法经费投入1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个别干部职工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认识不够、落实不强,法治意识不够强。目前开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宣传教育形式手段和方法相对单一,缺乏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局目前存在的问题,要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再进一步加强“三项制度”监督管理,切实将“三项制度”落实落细,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宣传培训。要高度重视,继续统筹抓好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落实推行制度中的领导作用,履行推进法治财政工作职责,探索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将推进工作纳入财政法治考核体系;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及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工作部署;要扎实开展业务培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派人员出去参加业务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进来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理论素养。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制定整改措施,对照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切实把“三项制度”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在会上集中学习或采用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充分认识《指导意见》的核心指导作用;要加强队伍建设,就承担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职责科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指导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跟踪督查,抓好长效机制。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贵州建设考核指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管理规定,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继续做好法律咨询服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四)强化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引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纳入法治财政规划,明确专人负责,着力推进、抓好落实;注重运用部门门户网站、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做好宣传行政裁决工作取得成效和执法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压实信息公开,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公布,及时将建立的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行政裁决案件,依托贵州省政府采购网、部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