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8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文旭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帮助下,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财政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着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扎实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财政运行及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16亿元,为预算的53.86%,同比增长(以下简称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66亿元,为预算的79.46%,增长13.56%。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1亿元,为预算的54.89%,增长17.4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2亿元,为预算的51.49%,增长0.52%。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1.85亿元,为预算的55.66%,增长17.06%。其中:增值税5.5亿元,为预算的58.51%,增长23.04%;企业所得税1.15亿元,为预算的66.86%,增长19.79%;个人所得税0.42亿元,为预算的51.22%,增长5%;资源税0.5亿元,为预算的51.55%,增长11.11%;城市维护建设税0.95亿元,为预算的54.6%,增长21.79%;城镇土地使用税0.54亿元,为预算的46.96%,增长5.88%;耕地占用税1.46亿元,为预算的44.51%,同比下降(以下简称下降)10.98%,主要是以往年度清缴欠税较多;契税1.29亿元,为预算的58.37%,增长41.76%;环境保护税0.04亿元,增加0.04亿元。
非税收入完成3.46亿元,为预算的52.42%,增长18.79%。其中:专项收入1.43亿元,为预算的65.9%,增长146.55%,主要是教育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收入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5亿元,为预算的62.5%,增长73.61%,主要是诉讼费等收入增加;罚没收入0.4亿元,为预算的36.36%,下降14.89%,主要是交警罚没等收入减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22亿元,为预算的66.67%,增长83.33%,主要是利息等收入增加;其他收入0.16亿元,为预算的16%,下降46.47%,主要是执行国家减费降负政策减少收入。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2亿元,为预算的51.49%,增长0.5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1亿元,下降3.6%,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公共安全2.88亿元,增长13.39%;教育5.07亿元,增长53.64%,主要是师院二期项目还本等支出增加;科学技术0.17亿元,增长240%,主要是省市科技合作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支出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0.29亿元,下降14.71%,主要是电视节目制作设备更新项目等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4.21亿元,增长51.99%,主要是养老和医疗保险等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2亿元,增长9.35%;节能环保0.29亿元,下降90.71%,主要是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等支出减少;城乡社区事务0.65亿元,增长103.13%,主要是支持六枝脱贫攻坚等支出增加;交通运输0.7亿元,下降66.82%,主要是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等支出减少;住房保障0.31亿元,下降54.41%,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出减少;债务付息2.78亿元,增长98.57%,主要是政府债务付息增加;其他支出0.94亿元,下降40.5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6亿元,为预算的20.37%,增长2.18%。政府性基金支出1.65亿元,为预算的15.45%,下降23.61%,主要是部分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成本处于清算中,未达到支付条件。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均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一般在下半年体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35亿元,为预算的42.2%,增长2.99%。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6.92亿元,为预算的39.13%,增长9.32%。
二、落实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情况
今年以来,按照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财政部门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刚性预算约束,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扎实推进财税改革。一是严格落实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不在缴纳排污费,改征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完善税制体系。同时,清理规范全市收费项目,按规定停征排污费、超限车辆行驶公路赔偿费,确保国家各项减费降负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出台规范经费审批的规定,严格控制和规范经费追加。三是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就餐费等系列管理制度,制定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和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财政及财务管理。四是探索全面推行开展中期财政规划试点,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二)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一是完善债务管理机制。成立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小组,制定《市级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试行)》《分梯度降低政府综合债务率工作方案》等,完善政府性债务“借、用、还”机制。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一般债务、专项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分梯度降低政府综合债务率,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强度,严控隐性债务增量;着力推进政府债务展期降息,充分运用社保资金存放杠杆作用,推进49.2亿元政府性债务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快存量政府债务置换进度,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置换561.88亿元,置换率98.14%,其中:市级208亿元,置换率100%。三是加快推进投融资工作。加强与深圳城市金砖基金的合作,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基金工作进程;加快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及“政银担”合作,完善“4321”风险分担机制。着力推进平台公司转型,提升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运营能力。四是加大PPP项目实施力度。积极推进PPP国家(省级)示范项目实施,上半年,全市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44个,总投资约624亿元;储备项目179个,总投资1138亿元。
(三)大力支持脱贫攻坚。一是制定《六盘水市2018年脱贫攻坚资金筹集方案》,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资金筹集责任,通过安排预算资金、争取上级资金、整合涉农资金、盘活存量资金等举措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市级安排脱贫摘帽专项资金7000万元,支持六枝特区脱贫摘帽。二是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2018年全市涉农资金计划整合24.69亿元,上半年已整合11.56亿元,有效避免资金分散、效益不高。三是深入实施特色农业保险,在落实家禽养殖、蔬菜种植等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加大“一县一业”及基金扶持项目保险覆盖范围。四是制定村级财务管理、扶贫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为助推“三变”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加快农村人行步道、太阳能路灯、垃圾收集处理等项目建设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上半年,全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完成投资2.69亿元,占全年计划的79.6%。
(四)全力保障民生支出。一是提高社保兜底标准和拓宽保障范围。注重民生保障兜底、惠民政策落实,将2018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632元/年和3936元/年,同比分别增长6%和9%;继续将“两无”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力度。市级安排1.02亿元用于教育精准扶贫、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等方面;继续压缩6%行政公用经费340万元用于教育精准扶贫。三是加大卫生领域投入力度。市级安排专项资金14508万元,重点支持深度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大旅游领域投入力度。市级安排旅游专项资金2660万元,支持举办消夏文化节、夏季旅游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六盘水市知名度。五是加大文化领域投入力度。市级安排文化方面资金6359万元,重点支持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等项目建设,让农村居民充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一是紧盯国家重大政策走向、重大项目取向、重大资金投向,认真研究分析可争取项目,抢抓机遇,主动对接,力争获得更多支持。上半年,市直部门已争取上级资金107.06亿元,增长3.7%。二是充分利用获批基金额度,加快基金项目实施进度。2016年以来,已累计争取省脱贫攻坚投资基金78.63亿元,完成投放39.51亿元,重点支持扶贫产业和极贫乡镇项目建设。三是重点关注省债券发行计划和动向,争取省债券资金支持,有效缓解偿债压力。上半年,全市争取省置换债券资金75.8亿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6.42亿元。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完善《六盘水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等系列制度,建立财政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扎牢制度监管的笼子。二是开展扶贫资金检查、农发项目资金检查、专项资金和业务费全覆盖检查等,切实规范资金使用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置换债券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核查,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方式。三是积极开展示范警示、廉政教育、防范教育等工作,提升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四是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级146个预算单位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首次采取“三网”同步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查阅监督。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
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升,政府债务问题整改难度大,脱贫攻坚投入缺口较大等问题。下半年,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继续深化财税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厘清和理顺财政与审计、税务、农业等部门管理职责,助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二是继续完善“全面规范、注重刚性、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三是全面推开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延续性。四是创新公共服务方式,继续推广PPP模式,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二)继续强化预算刚性,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费审批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追加,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二是统筹抓好财政收支调度,充分考虑脱贫攻坚等增支因素,算好收支平衡账,做到重点突出、有保有压。三是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注重支出责任和效率,将有限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四是继续做好向上争取工作,深入研究分析上级政策,充分发挥向上争取的主动性、能动性,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以弥补本级财力不足。五是提前思考和改进今后年度专项资金管理方式,着力解决“实施项目小、资金分散、开支不规范”等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
(三)继续加强债务管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继续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收尾工作,减轻政府还债压力和降低利息负担。二是加强偿债资金筹集和对市属融资公司统筹,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履行政府性债务“借用还”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降低综合债务率。三是完善政府性债务台账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偿债资金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四)继续推进信息化改革,构建大数据管理格局。按省统一部署,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做好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构建财政大数据管理模式,实现财政业务全系统数据闭环管理,实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大力做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搭建预算审查、监督、数据分析等平台,强化人大部门对财政预算执行监督。
(五)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一是探索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完善财政内部控制机制,运用财政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预算执行等财政主要业务进行动态监控,切实规范财政管理。二是继续加大扶贫专项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及往来款检查力度,做好公职人员借款清退不规范问题整改,切实做到“真清、真退、真整、真改”。三是切实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多发、易发以及敏感区域监督检查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四是继续开展置换债券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核查;推进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各位委员,上半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财政工作顺利实现阶段性目标。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要求和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8年预算,力争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