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草案;负责编制、审定和批复市级预算,汇总全市财政预算;拟订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财政政策;承担上下级财政结算和市对下的转移支付工作,跟踪监管下级财政运行情况;负责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负责预算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