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财政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六盘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及国资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财政及国资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办法、规定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市级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拟订经费开支和定额标准,负责审核批复市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的制定,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

(六)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由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管理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等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国债管理的政策和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十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重大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十四)制定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开展财政业务重大问题的调研。

(十五)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为财政管理提供技术保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负责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结(决)算审核工作。

(十七)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市(特区、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标准;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调控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九)指导和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

(二十)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根据授权,对企业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考核、任免并按照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二十一)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信访和离退休工作。

(二十二)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完善规划投资监管和国有资本运营机制,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开展国有资本运营。

(二十三)加强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和督办发现的问题,完善违法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

(二十四)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大数据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二十五)承担协调、服务金融机构发展,引导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全市金融业应急机制建设;贯彻落实财政促进普惠金融等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及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统筹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负责民贸民品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实施全市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措施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市(特区、区)财政金融管理相关工作。

(二十六)承担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授权的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承担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等工作;统筹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承担监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处置等相关工作;按规定开展清理整顿各类市场交易场所和其他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对各市(特区、区)地方金融组织风险防范工作进行指导;配合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七)承担市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政务服务科) 综合科 信息科
预算科 政府债务管理科 国库科
行政政法科 教科文科 经济建设科
农业农村与基层财政管理科 社会保障科 工贸发展科
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科 绩效管理科 财政监督科(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政府投资预算评审科 政府投资结(决)算审核科 国企规划改革科
国企监督管理科 国企业绩考核科 人事教育科
党建工作科 地方金融管理科 地方金融发展科
六盘水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六盘水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机构名称

六盘水市财政局

负责人

左婕

单位网址

http://czj.gzlps.gov.cn/

办公地址(通信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路14号

工作电话

0858-8326217

传真

0858-8222117

受理投诉部门

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

0858-8326217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

5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