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知识库
采购文件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有哪些?通过什么方式落实?
发布时间: 2020-12-16 来源信息: 六盘水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政策主要包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落实方式:采购人应当在货物类、服务类采购文件中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进行落实。 贵州省的具体落实措施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具体明确对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评审时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时,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主产品按照不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如实行分品目采购的,可以以品目为单位计算。 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为云南、贵州、青海。 对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国产密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视同国内产品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