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全过程闭环管理。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六盘水市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措施》(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措施》),《项目管理措施》共四部分十四条,从项目集中审查、决策评估、工作调度、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
《项目管理措施》明确各区市对纳入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开展全覆盖集中审查,市级抽取不低于20%项目进行审查。同时,对项目评估论证实行分级负责制,即单个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在500万元以内的,由县级负责评估论证;单个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由市级进行评估论证;单个项目使用财政衔接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由市级组织审定后报省级进行评估论证。
《项目管理措施》的印发执行,旨在通过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安排的合理性、项目谋划的必要性、项目建设内容的可行性、产业项目利益联结的紧密型及可操作性以及项目建成后续管护责任落实等方面开展集中审查,防止出现财政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以及脱离实际上项目、重复建设或利益联结不到位等情况,确保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发挥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