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水城区财政局认真落实《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通过建章立制、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明确奖惩机制等方式,持续强化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有效挤出工程结算中的“水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以来,完成116个项目结算评审,送审金额4.08亿元,审减金额0.74亿元,审减率18.19%。一是建章立制,建立评审流程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和管理经验,制定了《水城区财政局预结(决)算评审作业指导书(试行)(中介篇)》《结算审核合同模板》《现场踏勘简表模板》《评审方案模板》《现场踏勘报告模板》《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报告模板》等标准文本,实现了技术标准的精细化管理,初步形成整套审核技术标准体系。其中,强制把常见虚报工程量的内容列为必勘范围,如混凝土工程的碎石垫层、管道掩埋中的中砂垫层、钢结构工程中的防火漆厚度等,现场踏勘做到有的放矢。二是紧盯关键,监管四个重点环节。要求造价咨询企业出具项目评审方案,倒逼其尽快全面熟悉项目资料,理清评审思路,抓住评审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同时便于财政监督人员通过评审方案迅速了解项目审核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原则上要求财政管理人员必须参与现场踏勘,重点监督:评审公司人员是否为公司备案人员,主审工程师是否按要求到位;现场踏勘是否全面,抽样是否具有随机性和代表性;评审公司是否如实记录数据,是否存在允许被评审对象参与测量工作的情况;评审公司是否存在接受红包、香烟、宴请等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当行为等。重点监督造价咨询企业的工作底稿是否按要求上传,结论是否与踏勘记录闭合;工程量和材料价格调整依据是否充分;量价核对会议是否及时形成书面成果,发承包双方对确认的部分是否已签字认可,对争议部分,是否明确解决路径和时限。要求造价咨询企业在发承包双方签署定案前,根据量价核对结果编制送审稿提交财政局审查,水城区财政局抽取部分项目委托另外一家中介机构进行稽核,稽核单位的信息完全保密,原造价咨询企业应对稽核意见逐条回复或整改,对发生变化的部分特别作出说明后二次向发承包双方发起量价核对。三是推陈出新,防范重大评审风险。率先在全市进行了电子化评审,不仅实现了工作流程化管理、工期预警、电子档案管理、评审公司项目部成员管理、系统选派评审公司等目标,并挖掘利用网络评审的优势创新管理制度。推出义务交叉稽核的方法,在签署定案前,选取部分项目委托其他造价咨询公司进行义务稽核。对一些投资额较大且评审时间要求紧急的项目,尝试开展联合评审,由两家以上造价咨询企业各自审核分工的内容,再进行交叉复核,最终共同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由于各家评审公司关注的重点不同,造价工程师的知识结构水平不同,通过交叉稽核和联合评审等方法,能起到很好的相互查缺补漏取长补短的作用,进一步降低评审的技术风险。四是奖优罚劣,提高中介机构水平。持续加强征集入库的造价咨询企业管理,重点关注其派驻人员的整体能力水平、职业道德和内控制度,针对企业在每个项目评审环节的表现,适时予以表扬、提醒或批评。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把企业分成观察员和成员公司,结合观察员试审项目表现情况,集体研究是否转为成员公司。成员公司分档次管理,每个档次对应不同的评审上限金额。下一步,将结合框架协议采购的要求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实力的造价咨询企业,进一步量化各评审环节的评价指标,实行积分管理,建立和完善更加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