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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财会监督 维护财经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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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始终将财会监督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环节,致力于维护财经秩序稳定,保障地方经济健康发展。通过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比照省级做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强化贯通协调,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督有效的工作新格局。二是全力完善内控制度体系,防范风险隐患。及时修订“1+7+N”内控制度,建立《内控委议事决策规则》,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动态更新内部控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并随着财政政策的调整和财经形势的变化,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相关制度与实际工作紧密贴合,始终保持制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高度重视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在人员选拔调整方面,严格把控标准,优先调整录用具备专业财务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以此充实监督队伍。在人员培训方面,通过内容多样化、方式多元化的模式,加大对监督人员专业知识更新、技能提升、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等内容的培训力度。特别是水城区财政局在考核评价方面,积极探索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对监督人员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其积极履行职责,持续提高监督水平,从而实现监督队伍的整体优化。四是探索财会监督方式方法,创新监督模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搭建预算一体化、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等监督平台,对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流程实时监控,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快速精准发现异常数据和潜在风险点,提升监督效率与准确性;与纪委监委、巡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采取“同进不同组”方式,开展相关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果。五是强化财会监督结果运用,增强监督效能。建立监督检查问题跟踪机制,督促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提交报告,监督人员实时复查,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同时把监督结果与财政管理环节挂钩,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削减预算额度、降低绩效评价等级或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形成震慑,促进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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