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健康发展,助推市场主体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确保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市财政局主动靠前服务、主动作为,采取“三强化”措施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助力企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精准推送政策。加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40号公告》《贵州省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复查暂行办法》等政策宣传力度,让市场主体了解掌握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目录的产品劳务、利用资源、技术标准、退税比例等政策内容,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并为纳税人提供解答。1—11月,组织人员开展入户宣传、网站宣传、LED、微信群宣传政策10余次。二是强化资料审核,及时办理退税。采取书面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是否正常,企业收购再生资源是否取得增值税发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企业外购再生资源台账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复查。同时,建立协同联动复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生产及退税情况,对2022年3月1日以来超过500万元的退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复查上报。畅通绿色通道,缩短退税时间,实行“线上+线下”审核退税模式,均实现即日申请即日退。1—11月,共办理增值税所属期即征即退税款约2647万元。三是强化复审程序,提升工作质量。按照审核审批事项内部控制要求,规范复查工作程序,明确区级初审、市级复审业务流程,形成各级参与、层层压实的工作模式,有效压实岗位职责,确保复查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深入企业和区级财税部门进行实地复查,查阅有关申请办理退税资料等。同时,建立复查工作台账,及时登记企业退税复查相关信息,依法依规出具复查报告,切实提升审核复查工作质量。1—11月,共复查上报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资料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