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财政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05 15:10 字体:[]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9〕82号)精神及有关要求,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切实统筹抓好行政执法总体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依法行使职权,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需要适时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保障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及法治财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加大法治财政建设力度,主要领导对法治财政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面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贯彻落实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不予以公开。

1.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按照省“四级四同”的原则,适时进行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修改编制调整,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推进财政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和管理公开等,努力打造法治财政、创新财政、廉洁财政和服务型财政。我局依托门户网站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工作动态、财政数据、法规制度、政策措施及有关重要财政报告等。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始终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关键环节,对以市财政局名义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加强事前审查事后监管。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切实遵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对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存在问题的,不予作出决策。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对以市财政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严格审查,按要求填写《六盘水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表》备案或出具合法性审查确认意见书,对未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或者经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存在问题的,不予作出决策。2022年,对拟出台的政策性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4件、合法性审查2件。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行政立法机制。积极参加立法论证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做好立法工作。配合省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资源税及其他政策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登记编号、备案等工作。经梳理,目前市财政局制定印发仍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共4件。各科室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备案率达100%。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及过罚相当的原则,按照适用标准依据分类,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适用。二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留痕、执法程序合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

(六)建立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助推财政法治建设。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六盘水市财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六盘水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六盘水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六盘水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六盘水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2年-2025年)》等制度,并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及各科室抓好落实。

(七)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监督管理。一是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对局机关执法人员进行台账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经梳理,目前我局办理行政执法证人员6人、执法监督证人员1人。二是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我局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预算,主要用于开展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及普法宣传等工作,保障有关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八)持续推进执法数据统计报送。按照《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的功能要素要求,据实填报行政执法数据,于每月1号前将我局上月行政执法数据填报给市司法局。经统计,2022年1月至12月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许可案件、无行政强制案件、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件、无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件、无公开执法案件、无归档执法案卷数、无行政征收案件、无行政征用案件、无执法记录仪配备、无接受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公开行政权力事项42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42张、安排执法经费投入6万元、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场次/12人。

(九)统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六盘水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经评查,全市财政系统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共已办结行政许可案卷17件(均为县区办结),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案件。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

(十)突出重点开展财政监督检查。根据2022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市财政局随机抽取了4人次到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六盘水市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和对六枝特区龙河镇、水城区果布嘎等乡镇开展了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行为。一是严守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纪律,敢做法律、纪律、规矩的忠实捍卫者,切实让财务制度落地生根,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风清气正。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审计监管,对违反有关财税法规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允许把财经纪律当“稻草人”。严格实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发挥好预算管理的基础和核心作用。强调各部门单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各预算执行主体特别是“一把手”要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抓实抓牢。

(十二)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2022年,全市共计降费减负5039.92万元,较大的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和税费负担,为经济复苏和企业发展提供支持。通过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自查情况来看,各执收部门暂时未发现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乱罚款等违规收费问题。同时,创新开展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等有关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虽较好地统筹抓实抓好全年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系统深入。自学安排多,集体学习少,执法人员学习表率作用发挥不明显,学用结合仍有差距。另一方面,个别干部职工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认识不够、落实不强,法治意识不够强。目前开展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宣传教育形式手段和方法相对单一,缺乏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局目前存在的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再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查缺补漏,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再进一步加强“三项制度”监督管理,切实将“三项制度”落实落细,巩固推进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六盘水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全面推进。高度重视,继续统筹抓好贯彻落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落实推行制度中的领导示范作用,全面履行推进法治财政工作职能,探索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将推进工作纳入财政法治考核体系;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国家、省及市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业务培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选派人员出去参加业务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进来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突出问题导向抓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制定整改措施,对标对表抓落实,对照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推行“三项制度”规定,切实把“三项制度”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起草和决策过程中,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加强学习宣传,加大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政策,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

三是加强跟踪调度坚定不移抓好巩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贵州建设考核指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管理规定,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考核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继续做好法律咨询服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做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引导。